海关积极扩大猪肉和种猪进口满足国内市场消费需求(图)

图为:海关关员对进口冻猪肉产品进行查验 摄影:蒋松杞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海关总署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工作部署,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促进外贸稳增长等工作。

为保障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国内市场肉类的安全供应,海关多措并举着力扩大进口,助力猪肉保供稳价,积极协调沟通,减少产品滞港,全力支持优质种猪进口,助力生猪高质量复产增养,保障我国消费者餐桌上的需求。


扩大进口助力保供稳价

记者从海关总署获悉,今年以来(截至3月24日),海关总署共新批准了997家肉类企业在华注册,其中猪肉企业450家。以肉产品为例,今年1月至2月,我国进口肉类(包括杂碎)共125万吨,同比增长了69.6%,其中进口猪肉及猪杂碎共72万吨,同比增长了98.2%。

2月10日至14日,2000吨进口冻猪肉运抵上海洋山港,上海海关即验即放,进口猪肉第一时间运抵武汉并投放市场。近期,为满足武汉市民冷鲜肉需求,自3月20日开始,还将有6柜共计150吨冰鲜进口猪肉陆续通过上海口岸直接投放武汉市场。

海关总署积极做好猪肉进口保障工作,对国储进口猪肉优先接单、优先检查、优先检测、优先出证,实现“即到即卸”“即卸即运”;允许国储猪肉在“三原”(原集装箱、原铅封、原证书)状态下直接运输到国储肉专用冷库,在冷库内实施查验和抽样,减少国储猪肉进入国储库前的吊箱、装卸、存储等环节,最大程度压缩入库前时间,节约成本;建立专门协调机制,实时关注出现的问题,精准解决,保证进口国储猪肉以最快的速度通关,及时投放市场。


协调沟通减少产品滞港

春节前后,由于国内肉产品价格回落明显,加之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部分进口肉类主要港口出现了大量进口冻肉在港区堆放、未提离的情况。海关总署针对部分口岸肉产品进口出现不同程度的“滞港、囤仓”情况,研究制定了《海关总署关于加快进口肉产品通关验放的通知》,要求各关准确掌握本关区肉产品进口情况。

上海是全国最大的进口肉类口岸,进口冻肉主要以猪肉、牛肉为主。上海海关积极协调上港集团等港区单位综合采取“增加插电桩”“分流疏港”等方式提升承载能力,确保已结关放行的冷冻箱及时分流至港外社会堆场以及内贸冷库堆存,最大程度减轻滞箱压力。

宁波海关所属北仑海关在2月29日至3月6日一周时间内,现场查验进口肉产品100余柜,出具证书350余份,保障近9000吨肉产品快速通关。宁波海关时刻与宁波港集团保持联系,随时掌握码头冷藏集装箱插电口数量、查存一体化设施库容、肉产品到港未提离等情况。同时,积极与主要进口商保持沟通,掌握肉产品到港计划,提前做好申报、查验、出证等后续安排。

下一步,海关将继续密切协调有关部门、企业和行业协会,加大催报、促提力度,从根本上解决冷藏集装箱滞港问题,促进进口冷链货物有序投放国内市场。


优质种猪助力复产增养

3月11日至12日,1973头法国优良种猪从太原航空口岸入境,这是今年太原航空口岸首批入境的活动物,也是今年山西省首批进口的活动物。

据了解,为确保境外优质种猪顺利引进,海关进一步采取多项便利化措施,助力生猪复产增养、稳产保供。

拓展优质种猪及遗传物质来源。在与现有种猪来源国法国、丹麦和英国加强检疫合作的同时,与荷兰就输华猪遗传物质议定书内容达成一致,优先启动智利、芬兰等国优良种猪及遗传物质检疫准入,协助进口企业恢复从美国进口种猪。

认真做好种猪入境前准备工作。优化种猪境外预检,建立种猪预检兽医出国任务审批绿色通道;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将实地预检调整为视频检查和材料审核,确保境外隔离检疫效果;加强与进口企业沟通联系,及时掌握进口需求;加强隔离场选址、建设的技术指导,加快隔离场考核验收;积极协调做好口岸检疫、沿途押运、疫病监测、疫情防控、接卸装车等;落实种畜税收优惠政策,提前为企业办理减免税证明、预约申报等手续,确保“零等待”通关。

严格入境检疫。派出技术骨干,实施24小时驻场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各项生物安全措施;对隔离种猪逐头采样,对经实验室检测和临床检疫合格的种猪及时出证放行。今年以来,共进口种猪4325头。


海关总署将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的决策部署,继续全力支持扩大种猪等优质种质资源进口,助力生猪稳产保供,为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外贸稳增长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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