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嘉 ·关注 | ①清明假期将至,能否提振猪价?②巴西2月牛肉出口量创新高 中美买走过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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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申报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2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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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2月牛肉出口量创新高 中美买走过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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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非多省爆发口蹄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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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家代表团访问巴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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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暴发禽流感疫情 60.2万只禽类受到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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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发生一起H5N1型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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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中法务实合作已收获累累硕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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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假期将至,能否提振猪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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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创资讯:压栏叠加二育推动生猪供应理论与实际差异 短线猪价拐点在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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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新增5国多家水产品企业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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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申报

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277号)

 (2025年3月27日海关总署令第277号公布 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进出口货物的申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中的“申报”是指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以下简称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以及受委托的报关企业,依法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报关单以及相关随附的单证,报告实际进出口货物的情况,并被海关接受的行为。

  第三条 除另有规定外,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者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向海关办理进出口货物的申报手续,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可以自行向海关申报,也可以委托报关企业向海关申报。

  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应当预先在海关依法办理备案。

  第五条 申报采用电子数据报关单方式,特殊情况下经海关同意,可以采用纸质报关单方式。电子数据报关单和纸质报关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电子数据报关单申报是指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按照海关规定,通过海关信息化管理系统向海关提交报关单电子数据并且备齐随附的单证的申报方式。

  纸质报关单申报是指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按照海关规定,填制纸质报关单,备齐随附的单证,向海关当面递交的申报方式。

  第六条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应当依法如实向海关申报,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规范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章 申报要求

  第七条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应当自交通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十四日内向海关申报。

  进口转关运输货物的收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应当自交通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十四日内,向进境地海关办理转关运输手续,有关货物应当自运抵指运地之日起十四日内向指运地海关申报。

  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应当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二十四小时以前向海关申报。

  超过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期限向海关申报的,海关依法征收滞报金。

  以电子数据报关单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为海关信息化管理系统接受申报数据的日期。以纸质报关单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为海关接受纸质报关单并且对报关单进行登记处理的日期。

  电子数据报关单被海关信息化管理系统退回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应当按照要求修改后重新申报,申报日期为海关接受重新申报数据的日期。

  第八条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向海关申报时,应当依法交验下列相关随附的单证,按照规定可以免于提交的除外:

  (一)合同;

  (二)发票;

  (三)装箱清单;

  (四)载货清单(舱单);

  (五)提(运)单;

  (六)代理报关授权委托协议;

  (七)进出口许可证件;

  (八)法律、行政法规和海关总署规定的与进出口货物有关的其他单证。

  依法需要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口货物,还应当按照规定提交相关单证。

  第九条 符合海关规定的,在进出口货物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等已确定无误并且取得提(运)单或者载货清单(舱单)数据的情况下,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可以在进口货物启运后、抵港前或者出口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前七日内,提前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

  第十条 经海关同意,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可以采用先概要申报、后完整申报(以下称“两步申报”)模式向海关申报。

  除另有规定外,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可以在进口货物启运后概要申报,并应当自交通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十四日内完整申报。

  “两步申报”应当采用电子数据报关单方式,申报日期为海关信息化管理系统接受概要申报数据的日期。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超过规定期限向海关完整申报的,海关依法征收滞报金。滞报金以交通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第十五日为起征日,以向海关完整申报之日为截止日。

  第十一条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在同一口岸多批次进出口规定范围内货物的,经海关同意,可以采用集中申报模式向海关申报。

  第十二条 依法需要实施检验检疫的出口货物的管理要求,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海关总署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以自己的名义向海关申报的,报关单应当由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签章。

  报关企业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委托,以自己的名义向海关申报的,报关单应当由受委托的报关企业签章。

  第十四条 报关企业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委托办理申报手续的,应当与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签订有明确委托事项的授权委托书,并且向海关提交,按照授权范围办理相关海关手续。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应当向报关企业提供委托申报事项的真实情况。

  报关企业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委托,办理申报手续时,应当对委托人提供情况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合理审查,审查内容包括:

  (一)证明进出口货物的品名、规格型号、用途、原产地、价格、监管方式、监管类别等实际情况的资料;

  (二)有关进出口货物的合同、发票、运输单据、装箱清单等单据;

  (三)进出口所需的许可证件、检验检疫证书及相关单证;

  (四)法律、行政法规和海关总署规定的与进出口货物有关的其他单证。

  报关企业未对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提供情况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履行合理审查义务或者违反海关规定申报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向海关申报前,因确定货物的品名、规格型号、归类等原因,可以书面向货物所在地海关提出查看货物或者提取货样的申请。

  需要依法检疫的货物,应当在检疫合格后提取货样。

  第十六条 以电子数据报关单方式申报并且海关要求补充提交随附的单证电子数据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应当自接到海关通知之日起十日内向海关提交。

  以电子数据报关单方式申报并且需要递交纸质随附的单证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应当自接到海关通知之日起十日内,备齐纸质单证并且签章,到接受申报的海关递交并且办理相关海关手续。纸质单证、电子数据的内容应当保持一致。

  因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电子数据或者递交纸质单证,被海关直接撤销电子数据报关单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应当重新申报。由此产生的滞报金由海关依法征收。

  第十七条 海关需要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解释、说明情况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应当在接到海关通知后及时进行说明或者提供完备材料。

  需要进行补充申报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应当按照海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章 报关单修改与撤销

  第十八条 海关接受进出口货物申报后,报关单以及随附的单证不得修改或者撤销,但符合海关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十九条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的修改或者撤销,应当遵循修改优先原则;确实不能修改的,予以撤销。

  第二十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可以向接受申报的海关办理报关单修改或者撤销手续,海关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出口货物放行后,由于装运、配载等原因造成原申报货物部分或者全部退关、变更交通运输工具的;

  (二)进出口货物在装载、运输、存储过程中发生溢短装,或者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灭失、短损等,导致原申报内容与实际货物不符的;

  (三)由于办理税收、加工贸易、保税、检验检疫等海关手续以及其他经海关确认需要修改或者撤销报关单的;

  (四)根据贸易惯例先行采用暂时价格成交、实际结算时按商品检验品质认定或者国际市场实际价格付款方式需要修改报关单的;

  (五)已申报进口货物办理直接退运手续,需要修改或者撤销原进口货物报关单的;

  (六)由于计算机、网络系统等技术原因导致电子数据申报错误的。

  第二十一条 符合本规定第二十条情形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应当向海关提交报关单修改或者撤销申请并随附下列材料:

  (一)符合第二十条第一项情形的,应当提交退关、变更交通运输工具证明材料;

  (二)符合第二十条第二项情形的,应当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三)符合第二十条第三项情形的,应当提交签注海关意见的相关材料或者能够充分证明需要修改、撤销报关单的证明材料;

  (四)符合第二十条第四项情形的,应当提交全面反映贸易实际状况的合同、发票、装箱清单、提(运)单等单据,并如实提供与货物买卖有关的支付凭证以及证明申报价格真实、准确的其他单据、书面资料;

  (五)符合第二十条第五项情形的,应当提交进口货物直接退运表或者海关责令进口货物直接退运通知书;

  (六)符合第二十条第六项情形的,应当提交计算机、网络系统运行管理方出具的说明材料。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向海关提交材料符合前款规定,并且齐全、有效的,海关应当及时进行修改或者撤销。

  第二十二条 由于报关人员操作失误造成报关单需要修改或者撤销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应当向接受申报的海关提交报关单修改或者撤销申请并随附下列材料:

  (一)可以反映进出口货物实际情况的合同、发票、装箱清单、提(运)单或者载货清单等相关单据;

  (二)详细情况说明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前款规定的材料经海关确认符合要求的,可以修改或者撤销报关单。不予修改或者撤销的,海关应当及时通知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并且说明理由。

  第二十三条 海关发现报关单需要修改或者撤销的,应当向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告知修改或者撤销的内容、原因和要求。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对修改或者撤销有异议的,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向海关提出;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海关可以对报关单进行修改或者撤销。

  第二十四条 除不可抗力外,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关可以直接撤销相应的报关单:

  (一)未按照海关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电子数据或者递交纸质单证的;

  (二)出口货物申报后未在规定期限内运抵海关监管区的;

  (三)海关总署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条 海关已经决定口岸布控以及涉嫌走私或者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进出口货物,在办结相关手续前不得修改或者撤销报关单。

  第二十六条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或者撤销后需要变更、补办相关随附的单证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应当取得相应的进出口许可证件等随附的单证,海关对相应的信息进行验核。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货物实际进出口前,海关已对该货物有关海关事务作出预裁定决定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在货物申报时,按照海关预裁定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与境外之间进出货物的申报,以及海关总署规定的其他形式的申报,除另有规定外,按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径予放行、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简化申报等相关管理要求另行制定。

  第三十条 经电缆、管道或者其他特殊方式输送进出口的货物,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应当定期向指定海关申报。

  第三十一条 需要向海关申报知识产权状况的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如实申报与进出口货物有关的知识产权状况,并且提供有关证明文件。

  第三十二条 报关单填制规范及格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及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违反本规定的,海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本规定由海关总署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规定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2003年9月18日海关总署令第103号公布,并根据2010年11月26日海关总署令第198号、2014年3月13日海关总署令第218号、2017年12月20日海关总署令第235号、2018年4月28日海关总署令第238号、2018年5月29日海关总署令第240号、2018年11月23日海关总署令第243号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申报管理规定》;1999年12月17日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令第16号公布,并根据2018年3月6日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96号、2018年4月28日海关总署令第238号、2018年5月29日海关总署令第240号、2018年11月23日海关总署令第243号修改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规定》;2014年3月13日海关总署令第220号公布,并根据2018年4月28日海关总署令第238号、2018年5月29日海关总署令第240号、2018年11月23日海关总署令第243号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和撤销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来源: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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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2月牛肉出口量创新高 

中美买走过半

根据巴西肉类出口行业协会(Abiec)和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发布的数据,2025年2月,巴西的牛肉出口量超219万吨,创下自1997年以来2月份的最高纪录,出口总额也达到10亿美元左右。

巴西“G1”网站3月27日报道,这一统计数据包括新鲜牛肉和加工肉制品等。数据显示,与去年同期相比,巴西牛肉出口量增长了7.5%,而出口总额则增长了16.5%,主要原因之一是美元兑雷亚尔升值。

其中,作为巴西的主要贸易伙伴,中国和美国共进口牛肉121.3万吨,占当月巴西总出口量的一半以上。目前,巴西是全球最大的牛肉出口国。根据巴西政府的数据,超过87%的出口牛肉是新鲜牛肉,7.3%为内脏,3.81%为加工肉制品。

肉类出口行业协会分析,巴西牛肉出口量的增加得益于竞争对手面临的问题。“目前,像美国和澳大利亚这样的主要生产国在产量扩张方面出现困难。而巴西已实现市场多元化,并在牛肉需求强劲的地区增加了市场份额,推动了出口量的增长。”该协会会长罗贝托·佩罗萨(Roberto Perosa)解释。

此外,美元汇率的波动也明显影响了巴西牛肉生产者在国际市场上的收入。今年,对华输出的牛肉价格比2024年上涨了8.5%。

巴西知名商学院巴西资本市场研究院(IBMEC)的经济学家威廉·巴赫达萨里安(William Baghdassarian)指出,出口的增加对国家经济有利,为避免内部经济压力,巴西政府应该采取措施,鼓励生产者提高牛肉供应量,例如提供信贷支持。

另一方面,巴西政府也在积极开辟新的牛肉出口市场,这也是总统卢拉近期访问日本和越南的主要议题之一。根据巴西农业部的消息,日本已同意就扩大巴西牛肉进口进行协商。预计日本政府将在接下来的几个月派遣专家来评估巴西的生产条件。

不过,巴西方面对两国的谈判仍保持谨慎态度。“我们感到乐观,但也保持相对现实的态度。虽然在技术和卫生层面取得许多进展,但仍有一些步骤需要完成,比如进一步的审核和日本当局的最终确认。”佩罗萨表示。


来源:南美侨报网

发布时间:2025年3月28日 19点2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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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非多省爆发口蹄疫

中新网约翰内斯堡3月31日电 (记者 孙翔)据南非政府新闻网30日信息,南非农业部就口蹄疫(FMD)提供了最新情况,夸祖卢-纳塔尔省、东开普省正在持续爆发口蹄疫疫情;该部门正在采取加强控制措施,遏制病毒的传播。

据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AH)报告,夸祖卢-纳塔尔省已爆发165起口蹄疫疫情,其中18起疫情已得到控制,147起疫情仍在持续。此外,东开普省已报告了40起疫情,其中1起已结束,39起仍在持续。

南非农业部发布的声明指出,截至3月17日,该部门将持续存在病毒活动迹象的地区宣布为扩大疾病管理区(DMA)。声明称,“我们敦促牲畜饲养者保持严格的生物安全,并遵守行动规范,以遏制疾病的传播。完全遵守规定可能会在28天后显著降低病毒载量。”

在刚划定的DMA区域之外,也发现伯格维尔(Bergville)存在疫情。该部表示,追踪表明,该处感染源来自宣布DMA之前DMA边界内。DMA以外还有两起疑似病例正在调查中,所有这些地点都已隔离。在受影响区域和感染地点周围10公里范围内,正在加强监测和疫苗接种工作。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5年3月31日 14点4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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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家代表团访问巴西

新华社圣保罗3月30日电(记者陈昊佺 陈威华)3月26日至30日,中国贸促会组织中国企业家代表团访问巴西,推动双方工商界加强经贸务实合作。中巴两国有关机构和企业签署多项合作协议,涉及金额超过20亿美元。

巴西副总统兼发展、工业与贸易部长阿尔克明会见代表团。中国贸促会会长任鸿斌率团会见巴西政商界人士,考察当地知名企业,出席中国-巴西经贸论坛,强调愿与巴方持续加强经贸合作,进一步密切在二十国集团、金砖等多边平台协作,开创多边机制工商界合作新局面,欢迎巴西企业和机构参加第三届链博会。

中国企业家代表团成员来自农业、食品加工、金融、基础设施、能源、通讯、医疗健康等领域的40多家企业。


来源:新华社

发布时间:2025年3月31日


05

印度暴发禽流感疫情 

60.2万只禽类受到感染

据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AH)消息,2025年3月27日,印度渔业、畜牧业和乳业部向WOAH通报称,印度发生一起H5N1型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


  本次疫情发生地为安得拉邦,于2025年2月9日得到确认。疫情源头未知或不确定。经实验室检测发现,有602000只禽类疑似受到感染,其中537606只发病,362532只死亡,杀死和处置178050只。


  目前疫情尚未结束,印度渔业、畜牧业和乳业部将每周提交后续报告。


来源:食品伙伴网

发布时间:2025年3月31日 10点13分


06

英国发生一起H5N1型高致病性

禽流感疫情

据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AH)消息,2025年3月28日,英国环境、食品与农村事务部向WOAH通报称,英国发生一起H5N1型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


  本次疫情发生地为英格兰达勒姆郡,于2025年3月26日得到确认。疫情源头未知或不确定。经实验室检测发现,有53只禽类疑似受到感染,其中30只发病,27只死亡。


  目前疫情仍在继续,英国环境、食品与农村事务部将每周提交后续报告。


来源:食品伙伴网

发布时间:2025年3月31日 10点2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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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中法务实合作已收获

累累硕果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外交部长王毅近日在北京同法国外长巴罗举行会谈。王毅指出,今年是中法关系新甲子“开局之年”。中方愿同法方一道,发挥历史主动精神,以元首共识为引领,规划好双边重要议程,加强各领域各层级对话,超越分歧、深化合作,为新甲子开个好头。武汉大学欧洲问题研究中心副主任、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刁莉在接受俄罗斯卫星通讯社采访时谈到,目前中法双方在积极开展双边多边贸易和投资领域的合作,中法务实合作已经收获累累硕果。


去年中法双方共同庆祝建交60周年。王毅在与法国外长巴罗会谈后共见记者答问时表示,1964年中法建交在国际关系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在当时冷战大背景下,中法这一决定充分体现出大国的战略眼光和历史主动。习近平主席将中法建交精神精辟概括为“独立自主、相互理解、高瞻远瞩、互利共赢”。

刁莉介绍目前的中法关系说:“目前中国与法国是全面战略伙伴关系,法国是中国在欧盟内的第三大贸易伙伴,同时中国也是法国在亚洲的第一大贸易伙伴。近年来,中法双方各有关部门依托战略对话、高级别经济财金对话和高级别人文交流三大机制,将两国元首达成的重要共识落实落地,不断充实中法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内涵。”

刁莉指出:“去年2024年,双方围绕两国关系及乌克兰危机、巴以冲突、气候变化等国际热点问题和多边议题密切沟通,政治互信不断巩固。双方同意进一步深化务实合作,巩固中法经贸关系的良好发展态势。双方还一致认为应以中法建交60周年和中法文化旅游年为契机,推动两国人文交流释放更大活力。在三大机制推动下,两国经贸合作已拓展至多层次、多领域、多维度。合作中许多重要领域是法国擅长的领域。从航空航天、民用核工业到可再生能源,两国在教育、学术研究、制药、生物技术和农业等领域的联合研发取得了重大进展。”

专家表示,实质性合作最终还是体现在双方的投资与合作上。

她说:“法国是中国重要的外资来源国之一,尤其在汽车制造、化妆品、农食品和氢能等领域有显著的投资合作。近几年由于中国经济与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更多实质合作的领域发生了一些变化,某些合作的领域从买方变成了卖方,例如在能源民用核电领域,法国与中国签署了实质性的合作。法国是第一个同中国开展民用核能项目合作的西方国家,中法核能合作已从‘硬核’的技术合作向着更具前瞻性的‘软科研’领域拓展。”

“法国电力集团可再生能源公司亚太区副总裁帕特里克·沙里尼翁说,中国低碳能源装机容量世界领先,而且‘中国一直支持我们开展能源投资项目,中国出色的供应链完全可以满足我们所有的设备需求’。”她补充说。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3月27日发布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月底,中国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规模首次达到20亿千瓦。“十四五”以来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规模实现翻番,累计增长了103.1%。

刁莉还分析说,近年来两国实质性的合作主要还体现在绿色发展和能源合作,以及航空产业、文化交流、旅游、教育等领域。

她表示:“绿色发展:在法国北部工业中心敦刻尔克建设的‘电池谷’项目中,中国建筑所属中建地中海公司与美国BETOM合作,提供全面的工程咨询服务。中材建设在西欧发达国家境内批准的可替代燃料项目,显著提高了水泥生产的环保性能;能源合作:双方共同建设了采用欧洲先进压水堆(EPR)第三代核电技术的广东台山核电站,这是全球EPR首堆;今年初,中核集团与ITER组织签署真空室模块组装合同,这是中国首次承担此类核心设备的安装任务;航空产业:空客在天津设立了第二条总装线,中国航发与法国赛峰集团合作,共同研发和生产涡轴-16发动机,这一合作将推动中国航空工业的发展;文化交流与合作:到2024年中法建交60周年期间,双方在文化、旅游、教育等多个领域加深了合作,例如中智签证法国受理中心的设立,为中法人员往来提供了便利。”

在法国带头支持对华电动汽车加征关税的背景下,中法“电池谷”合作值得一提。据中国储能网报道,在法国北部上法兰西大区正在建设中的“电池谷”,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参与备受关注。接受采访的法国车企高管、地方招商机构、相关学者表示,中国企业在电动汽车领域取得了真正的领先地位,法国业界期待与之合作,从中获益。

法国“电池谷”北起敦刻尔克,南至杜埃,全长约100公里。在“电池谷”中部的吕茨,中国敏实集团与法国雷诺集团于2023年联合投资的两条电池盒生产线已启动生产。雷诺吕茨厂区经理让—吕克·布瓦告诉记者,生产线不到三个月就安装完毕,合资公司正在加紧为雷诺新款电动车生产电池盒。

法国北部投资促进局首席执行官扬·皮托莱表示:“中国企业在电池技术和电动汽车领域取得了真正的领先地位,具备竞争优势,因此我们真心希望与中国企业建立伙伴关系,从其拥有的先进技术中获益。”

刁莉教授还指出,中法第三方市场合作也在不断深化。

第三方市场合作是在共建“一带一路”倡议背景下中国提出的国际经贸合作新模式。企业根据项目特点和需要,以市场为导向,联合他国企业共同在第三方市场为项目落地提供整体解决方案,实现优势互补,促进项目更高效顺畅地运作。主要表现为中国与发达国家合作开发发展中国家市场,将中国的优势产能、发达国家的先进技术和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发展需求有效对接,协同发挥各自企业优势,共同推动第三国产业发展、基础设施水平提升和民生改善的务实举措。法国是最早与中国建立第三方市场政府间合作机制的国家。2015年6月份,中法两国发表《中法关于第三方市场合作的联合声明》,正式开启第三方市场合作新模式探索。

刁莉举例说:“法国企业参股的车企斯特兰蒂斯集团2023年10月出资15亿欧元收购中国零跑科技20%股份,中法新建的合资公司已在意大利和波兰等地投产纯电动车。在中部非洲国家刚果(布),中法刚三方优势互补,携手运营刚果(布)国家一号公路特许经营项目,显著带动当地就业、改善民生福祉。”

中国时任驻法国大使、现任中国政府欧洲事务特别代表卢沙野去年曾指出,丰硕的务实合作成果让中法有底气、也有责任旗帜鲜明地反对“脱钩断链”“零和博弈”,共同推动普惠包容的经济全球化。王毅谈中法外长共识时也表示,双方都认为,中法关系秉承独立自主的民族精神,追求和平发展的大国责任。面对国际格局的深刻演变,双方作为全面战略伙伴,应当发挥历史自觉,坚持以多边主义反对单边主义,以对话协作反对阵营对抗,以互利共赢反对脱钩断链,让中法关系在新甲子展现新作为。


来源:俄罗斯卫星通讯社

发布时间:2025年3月31日 16点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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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假期将至,能否提振猪价?

上周,生猪期货价格先扬后抑,主力合约2505在周五下跌超2%,盘中最低跌至13205元/吨,创近三周最低。

谈及生猪期货价格承压,格林大华期货生猪分析师张晓君表示,主要原因有两方面:一方面,上周前半周生猪现货价格相对稳定,然而临近月底部分企业为完成月度销售计划,多选择降价加快出栏节奏,后半周生猪现货价格有所走弱。卓创资讯数据显示,截至3月28日,全国生猪均价为14.64元/千克,较25日的周内高点跌0.12元/千克。另一方面,生猪出栏体重持续增长。卓创资讯数据显示,截至3月27日,全国生猪出栏体重为125.14千克,较前一周增加0.13千克,较去年同期增加1.38千克。供给后移预期加重盘面压力。

生猪现货价格在上周四和上周五连续两日窄幅下滑。不过,整体来看,上周生猪现货整体维持窄幅波动,区域市场呈现“北涨南降”的分化格局。截至3月28日,广东高价区达15.55元/千克,黑龙江低价区下探至14元/千克,基准地河南稳定在14.53元/千克。

本周迎来清明小长假,猪价能否得到节日需求支撑?

“我们预估短期猪价缺乏持续性涨跌带动。此外,建议关注肥标价差缩水甚至倒挂导致的供应端压力释放,以及情绪带动对猪价的拖累。”徽商期货生猪分析师尉秀说。

官方数据显示,1—2月全国中大猪存栏量同比增长,其中1月规模场中大猪存栏量增长4%。张晓君表示,根据新生仔猪数据推算,今年2月至6月肥猪上市可能同比增长2.5%左右,叠加当前生猪出栏体重持续增加,4月至5月生猪供给将呈现增加态势,市场阶段性供强需弱格局持续,猪价上涨动力不足。接下来,若肥标价差进一步收窄,大体重猪出栏节奏加快,或推动猪价重心下移。

“从中长期角度来看,能繁母猪存栏仍高于正常水平,且生产效率同比提升。若排除疫病影响,今年全年生猪产能仍将持续兑现,市场预计今年猪价低于去年水平,全年均价或围绕14元/千克波动。”张晓君说。

在尉秀看来,供应压力依旧是今年生猪市场矛盾的核心点。当前,生猪价格重心和价格波动区间预期均弱于2024年。今年春节后,豆粕及玉米价格上涨明显,在饲料价格走高的背景下,猪企降本空间或有限,利润率保持增长难度较大。

期货日报记者注意到,日前生猪养殖龙头企业牧原股份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年报显示,2024年牧原股份实现营业收入1379.47亿元,同比增长24.43%;归母净利润178.81亿元,同比增长519.42%。牧原股份在年报中表示,全年来看,2024年生猪均价同比上升,且处于行业成本线以上,生猪养殖行业扭亏为盈。

2024年,牧原股份的生猪养殖成本从1—2月的15.8元/千克降至12月的13元/千克,降幅达17.7%,全年生猪养殖成本在14元/千克左右。

在2024年年度报告交流会上,牧原股份表示,公司经营策略转变为稳健增长,此前提出的600元/头的降本空间已完成过半,预计2025年出栏量在7800万头以内,成本目标为全年平均12元/千克,2月已降至12.9元/千克。后续公司将通过加大疫病防控、构建科学育种体系、坚持低豆日粮和合成生物、推广应用智能化设备、提升标准化管理能力等方式继续降本。

“从上市公司数据来看,今年2月份部分企业养殖成本已低于13元/千克,大部分企业养殖成本低于14元/千克,但仍有部分企业养殖成本高于14元/千克。”张晓君认为,整体来看,今年猪企盈利情况或分化,成本低的企业仍有望获得行业正常养殖利润,成本高的企业或面临亏损。


来源:期货日报

发布时间:2025年3月31日 07点09分


09

卓创资讯:压栏叠加二育推动生猪

供应理论与实际差异 短线猪价拐点

在即

【导语】根据卓创资讯推算,1-3月生猪理论出栏量呈增加走势,但调研计划出栏及实际出栏量增幅数据,1-3月供应量增幅不及预期,主因为养殖端压栏增重,叠加二次育肥补栏截留。而4月气温升高后,肥标价差收窄,以及收购均重与出栏均重差值负值扩大,结合需求端增量预计偏低,供略大于求或导致短期猪价拐点在即。


生猪供应增量不及预期,实际出栏量较理论出栏量偏小

据卓创资讯及农业部官方数据显示,按照从能繁母猪到商品猪10个月的生长周期,以及从新生仔猪到商品猪6个月的生长周期进行推算,2025年1-3月对应的是2024年3-5月的能繁母猪以及7-9月的新生仔猪,期间农业农村部官方数据分别环比下滑1.24%、下滑0.15%和上升0.25%,卓创资讯监测数据分别上涨0.45%、上涨3.60%和上涨0.71%。而从新生仔猪数据推算,2024年7-9月新生仔猪分别环比增加2.00%、0.70%和0.80%。能繁母猪总量环比虽有下滑,但卓创资讯监测中大型养殖企业母猪存栏稳步增加,且从新生仔猪数据进行推算,生猪出栏量呈增加走势,因此推算1-3月理论生猪出栏量或连续增长。

但从卓创资讯监测生猪出栏计划与出栏率走势分析生猪实际出栏量,1-3月增幅并不及预期。据卓创资讯数据显示,1-2月生猪实际出栏量下滑9.65%、下滑13.27%,3月出栏计划增加12.74%,且日均出栏计划分别增加8.22%、减少12.77%和减少9.08%,实际出栏增幅并不及预期。

养殖端压栏增重叠加二次育肥,是导致供应增幅偏小的实际原因

3月份国内生猪交易均重以上涨为主。据卓创资讯统计,截至3月20日,本月全国生猪交易均重为124.62公斤,环比涨0.75%,同比上涨1.26%。受饲料成本低位影响,养殖端压栏增重意愿偏强,加之春节前存在提前出栏现象,节后出栏均重持续上涨,导致供应增幅不及预期。

与此同时,肥标价差前期走阔,叠加饲料成本偏低的影响,二次育肥补栏热度提升。据卓创资讯监测数据显示,二次育肥补栏量从1月第一周的7600头,逐步震荡增加至40612头,且二次育肥补栏体重以110-127公斤为主,与屠宰端收购体重高度重合,二次育肥补栏群体截留本应流向屠宰端的猪源,也是导致供应增幅不及预期的另一个主要原因。

肥标价差急速收窄,均重差走阔,猪价拐点在即

随着养殖端连续压栏增重,气温不断升高,肥猪需求减弱,散户部分大猪开始陆续出栏,肥标价差开始急速收窄。据卓创资讯监测数据显示,截至3月24日,全国肥标价差为0.58元/公斤,较2月末收窄0.57元/公斤。4月随着气温持续升高,前期二次育肥补栏和压栏增重的120-140公斤以及140-160公斤猪源存在积极出栏可能,或导致供应量增幅超预期。

且从当下生猪出栏均重、收购均重与体重差数据对比显示,截至3月20日,生猪出栏均重为125.02公斤,收购均重为124.73公斤,收购均重减去出栏均重的体重差呈现负值走阔。按照下游市场季节性变化规律,4月气温稳步升高,屠企收购均重下滑,部分企业对中大猪加大扣罚,或推动大猪出栏意愿提升,也会导致供应量增幅超预期。

综上所述,4月随着气温升高,大猪需求下滑,肥标价差收窄以及体重差的负值走阔都会推动大猪出栏积极性提升,或导致供应增幅略超预期。而进入4月屠企屠宰量虽有增长,但目前国储制作收尾,叠加分割利润下滑,屠企宰量增幅或小于预期,供略大于求或导致4月猪价拐点在即。


来源:卓创资讯

发布时间:2025年3月31日 10点23分


05

海关总署新增5国多家水产品

企业输华

1.海关总署新增巴哈马1家水产品企业输华注册,(注册编码为:BCFN7001080015)自2025年3月29日及之后生产的符合中国要求的水产品允许输华。

2.海关总署新增智利2家水产品企业输华注册,(注册编码为:10990、10663)自2025年3月29日及之后生产的符合中国要求的水产品允许输华。

3.海关总署新增英国1家水产品企业输华注册,(注册编码为:XA 015)自2025年3月29日及之后生产的符合中国要求的水产品允许输华。

4.海关总署新增韩国2家水产品企业输华注册,(注册编码为:KP-1002、KCS-278)自2025年3月29日及之后生产的符合中国要求的水产品允许输华。

5.海关总署新增俄罗斯1家水产品企业输华注册,(注册编码为:RU-050/SJ09270)自2025年3月29日及之后生产的符合中国要求的水产品允许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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